西安交大2017年医学考研招生复试办法
二、复试
学术型、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工作应分别进行。
1、分数线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招生计划,学术型学位按学科门类或学科,专业学位按种类或领域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见附件1),复试由学院组织进行。
对于生源特别充裕的学科,学院可按照差额复试比例自主上浮复试分数线,经研招办审核后在学院网页公布,考生须达到报考学院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单考(含强军)、“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达到学校复试线可直接进入复试。
2、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应根据复试名单、考生信息库等资料,委派专人依据资格审查的注意事项(见附件2)审查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准考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并保留往届考生毕业证复印件,同时填写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并签字。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3、内容及相关事项
1)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发展潜力、知识体系和科研素养。
2)各学院在复试中增加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由考生利用手机上网,登录指定网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测试,该测试由各学院安排在听力测试环节统一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报告作为面试参考。各学院须提前通知考生准备智能且具备一定流量的手机。
3)各学院还可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特点增加外语水平及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4)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4、面试工作具体要求
1)各学院须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导师参与面试工作;要对面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 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2)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按学科成立若干面试小组,每个小组不得少于7人,设组长、秘书各一名,成员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称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在全日制专业学位校企协同育人项目招生面试中须有企业专家参加。实行组长负责制,秘书要做好面试情况记录(面试记录表在研招网下载)。
3)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面试时面试人员不得摆弄或看手机,原则上不得离开面试现场;
5)同一学科(专业)各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6)综合面试考查内容可参照附表(见附件4),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的特点,添加内容并制定评判标准,对于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应不予录取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7)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并签名留档,面试组长和秘书统计考生平均得分并签名留档。
5、面试巡视
各学院在上报研招办的复试工作细则中,应细化面试工作安排(分组、时间、地点等),以便研招办据此安排确定巡视人员及相关事宜,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6、保密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生学院应做好对复试中所有试题(含学院自行命制的专业课、外语听力及面试等试题)、标准答案等国家机密材料,以及面试教师及考生分组名单等的安全保密工作。各院参照研究生院有关初试自命题科目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并签订保密责任书。
7、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控制在40%-50%)以及复试中各部分内容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提前公示告知考生。复试各科目成绩应按照各学院确定并公示的计算方法进行统计。
8、资料保存
复试过程中各种试卷、面试记录等相关资料必须留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
9、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参照《西安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西交研〔2013〕9号文件中有关复试的监督与复议的要求执行,确保申诉渠道畅通。
二、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表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3月15日前 |
各学院制定复试办法并上网公布。 |
复试细则,面试分组、时间、地点安排报研招办备案 |
3月15日—31日 |
各学院安排复试、录取、校内调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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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下旬 |
复试考生体检,分别在兴庆校区校医院和医学院校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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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3月31日 |
各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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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8日 |
上报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研招办审查录取名单。 |
4月8日结束录取,上报相关材料 |
4月29日前 |
定向就业协议书上报研招办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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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月 |
拟录取非定向就业考生的调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