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聘用。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由市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山东省2015年医学招聘信息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医学全在线网招聘网www.med126.com、东营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在东营市纪委、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东营市卫生计生委的监督指导下,由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未完成的岗位计划,将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再次发布公告组织招聘。
报名邮箱:rsk1617@163.com
报名电话:0546—8331258(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46—8385565(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
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