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江苏省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6-08-03
截止日期:2016年8月22日
所属省份:江苏
工作地点:宿迁市
招聘人数:若干
因工作需要,宿迁市卫生计生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0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考生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见附件2)为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简章
市卫计委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