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浙江省慈溪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7名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局批准,慈溪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临床护理6名,临床药剂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慈溪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护理人员:具有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护士执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具有护士执业考试合格成绩单)。药剂人员:具有药学或临床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职称证书。
(三)身体健康;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7日-28日,上午8:00—10: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慈溪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十楼1002室);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执业证书,同时提交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二)考试。
1、护理人员(笔试、面试9月29日,操作考试9月30日)
笔试内容:岗位相对应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按40%分值计入总成绩;面试内容: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30%分值计入总成绩;操作考试内容:输液、心肺复苏;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30%分值计入总成绩。
2、药剂人员(笔试、面试9月29日)
笔试内容:岗位相对应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按60%分值计入总成绩;面试内容: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40%分值计入总成绩;
3、所有考试结束后,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时间初定10月12日。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四)聘用: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在院内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慈溪市人民医院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