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拟聘用人员确定
通过考核审查后,由各招聘组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考核审查材料交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科审查签署招聘意见,然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收集交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再次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及招聘材料由应聘人员、招聘小组、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科各保存一份。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孜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核实并作出是否聘用的结论。
(六)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主管部门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六、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