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高等院校教师教授职务资格评审需要几篇论文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院校教师系列就业指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4〕52号规定:
新疆高等院校教师教授职务资格评审需要几篇论文,参考如下:
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业绩成果
1. 完成学校规定年均教学工作量的30%,经学校评估教学效果优良;
2.主持厅局级以上就业创业相关课题(不含校内课题)1项以上;
3.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及对就业创业教育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论文4篇以上(第一作者),其中2篇以上为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4.每年组织、指导开展2场以上校级就业创业指导讲座,组织或参与自治区级以上就业创业竞赛,组织或参与校、院(系)级就业招聘会3-4场,组织或参与指导的校、院(系)毕业生就业率达到或高于同类型校、院(系)平均水平,以上涉及学校就业指导方面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人事部门和教务部门共同认定。
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业绩成果
1. 完成学校规定年均教学工作量的30%,经学校评估教学效果优良;
2. 主持校级(含)以上就业创业相关课题1项以上;
3.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就业创业教育方面的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其中1篇以上为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4. 每年组织、指导开展2场以上校或院(系)级就业创业指导讲座,组织或参与自治区级以上就业创业竞赛,组织或参与校、院(系)级就业招聘会3-4场,组织或参与指导的校、院(系)毕业生就业率达到同类型校、院(系)平均水平,以上涉及学校就业指导方面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人事部门和教务部门共同认定。
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业绩成果
1. 完成学校规定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5%,经学校评估教学效果优良;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就业创业教育方面的论文2篇(第一作者)。
3.每年组织、参与2场以上院(系)级就业创业指导讲座,组织或参与校、院(系)级以上就业创业竞赛,组织或参与校、院(系)级就业招聘会3-4场,以上涉及学校就业指导方面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人事部门和教务部门共同认定。
助教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业绩成果
1.完成学校要求的工作任务,效果良好;
2.完成1篇较高质量的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方面的工作总结或调研报告。
3.每年参与院(系)级就业创业指导讲座,参与校、院(系)级以上就业创业竞赛,参与校、院(系)级就业招聘会,以上涉及学校就业指导方面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人事部门和教务部门共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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