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职改办〔2017〕2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我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备案问题
根据省职改办年度工作计划安排,2017年度全省中小学高级教师结构比例审核备案工作自今日起启动,5月底前全部完成备案审核工作,各地请于6月10日前将审核情况报省厅备案-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省直单位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请于6月10日前报省人社厅职称处审核。有关结构比例的要求、专设职数和相关表格填写等仍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6〕6号)规定执行。
二、关于申报问题
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3号)要求,加强监督指导,完善相关流程,保障申报工作平稳有序,公开公平公正。一要规范推荐。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职称申报推荐办法,规范推荐程序。凡推荐环节不公开、不规范的,应责令整改,以规范促公平,以公平赢信任。各地职改部门和主管单位要强化监督,防止流于形式。二要强化公示。各地、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单位网站或校园网进行公示,条件不具备的偏远乡村要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截屏或张贴图片等要随同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凡未经公示的,不得申报。三要增强责任。各地在接收、审核申报材料时,务必做到材料清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与申报的相关证件材料一一核对清楚,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的相关表格、材料要逐级签字分类装订,规范有序。
三、关于评价标准过渡问题
全省自2014年开始实施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以来,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等方面发挥了“指挥棒”的作用,得到了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欢迎。但从目前各地反应和评审情况看,全省各地在素质教育、课程改革、社团活动、教科研等工作进展方面仍然不能满足现有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为进一步做好新老政策的有序衔接-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决定2017年度继续按照豫人社职称〔2015〕13号文件精神进行过渡。
四、关于评审工作安排问题
2017年度全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继续适当提前,计划11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各地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评审工作计划,6月底前上报具体评审时间安排。同时,密切协作,严密组织,加强评审过程管理,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切实提高评审质量。
联系人:杨海涛
联系电话:0371—69690197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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