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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四城”同创写鸿篇———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纪实
来源:仙桃市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8/5 字体:
中国仙网(仙桃日报)近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卫生城市创建与文明城市创建、园林城市创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四个“城市创建”有机地结合,同步研究,同步推动,不断加大“四城同创”的投入力度,使城市外在形象发生了巨大改变,内在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城市整体卫生水平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先后两次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连续四届获得“省级文明城市”称号,先后三届获得“省级卫生城市”称号。特别是今年以来,为迎接省爱卫会组织开展的省级卫生城市复查活动,我市再次掀起了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高潮。

  把卫生城市创建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投资环境,树立仙桃新形象的大事,持之以恒抓紧抓好。

  市委、市政府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街道办、工业园、市直各相关部门把创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卫生城市创建。

  根据省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我市按部门职责将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和“纠建并举、综合管理”的原则,明确了各类责任主体在创建工作中的管理责任。我市还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并及时加以研究解决。

  创建卫生城市,硬件条件是基础,加大投入是保障。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城市设施条件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2006年以来,我市致力于打造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加快推进南城新区建设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目前,南城新区主干道路网络已基本形成,一个23平方公里的城市新区初现雏形。市域基本建成“三横五纵”公路主网架,二级以上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67.5公里;日供水能力达到20万吨,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市区建成面积达到45平方公里、人口达到46万人,城镇化水平已达50%;中心城区绿化率达到42%。大力解决市民生活实际困难和问题。近年来,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道路不畅、环境不好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基础投入。先后投入10多亿元,对中心城区内的13个村居进行改造,共拆迁房屋15处、20万平方米,新建住宅面积50万平方米;投资1亿多元,改造背街小巷775条;投资3亿多元,全面改造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的环卫、安防等设施;投资3亿元新建城东、城南污水处理厂;投资1200万元新建3座污水提升泵站;投资2880余万元,改造农贸市场5座;投资240万元新建2座压缩式密封垃圾中转站;此外,市区新增200个垃圾箱,配套完善了公厕、垃圾站点及给排水等市政设施。今年,我市把投资2亿元、日处理垃圾600吨、填埋年限18年的垃圾填埋场项目纳入了全市重点工程项目范畴,目前该项目工程正在紧张建设之中。实行环卫规范化管理。道路保洁方面,对城区62条主次干道保洁实行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推行道路两旁“墙到墙”管理,实现了无缝隙覆盖。目前,中心城区共有保洁人员560人,清扫保洁面积约238万平方米,日清扫垃圾约350吨,城区所有垃圾基本能够做到日产日清。在垃圾清运方面,将原有的敞开式垃圾站改建为密封式地下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车全部采用多功能密封垃圾压缩车清运,实现了垃圾密闭收集、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理。公厕管理方面。对中心城区现有的15座一类公厕、17座二类公厕,均按照“六无六净”标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在城中村卫生方面,实行统一聘用保洁人员、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监督考核、统一垃圾清运的“四统一”管理模式,基本实现了城村一体化。

  专项整治,优化环境。深入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为载体,动员全民参与,集中治理环境脏乱差。对城市出入口、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平房区及“五小”行业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实施联合执法,专项治理,有效地改善了卫生现状。今年以来,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和“两灭”复查为契机,再次掀起了新一轮卫生创建高潮。先后组织了市容联合执法及城中村、农贸市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了一大批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城市环境卫生得到了切实改善。认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整治。重点部署了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早点店、夜市以及餐饮业、学校食堂的整顿与规范,解决了5项老大难问题。农村食品批发市场秩序得到规范,300多家商户办理了证照,完善了索证索票、进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食品商场、超市、大型集贸市场开展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及信息公示,正确引导消费;超市、集贸市场裸露食品统一制作了卫生防护罩;早点店、夜市摊点形成了集群,强化了管理;餐饮店、学校食堂100%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与此同时,全市先后组织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专项整治活动3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2万多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2万多户次,取消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70余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65起,移送司法机关查处2起,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优化了创建环境。全方位开展“四害”杀灭活动。市爱卫会每年制定下发除“四害”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部署和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在今年城区两灭活动中,累计投放100克包装灭鼠商品毒饵、10克包装灭蟑商品毒饵各70000包,通过开展集中的化学杀灭工作,有效控制了城区老鼠蟑螂密度。

按照《湖北省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我市健全制度,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各项工作及指标基本达标。

  我市把健康教育工作作为爱国卫生、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和提高市民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健康教育所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市、街道、社区(村)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健全。中小学校普遍开设了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2%、健康行为形成率73%、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2.8%。医院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晓率8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服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2.5%。城区公共场所和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1%。

  我市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市容环境整洁,街道路面平整,普遍硬化,单位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落实;主城区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城市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达96.5%。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3%。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72%和80%。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有活禽、水产销售的相对独立的区域,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清洁,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绿地率达36.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2平方米。城市河道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大力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速度的基础上,促进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六项主要指标全部达标,其中: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近五年分别为99.2%、98.08%、99.36%、97.53%、98.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近5年均为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近5年分别为54.05分贝、52.8分贝、52.4分贝、53.2分贝、53.5分贝;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近5年均为100%;建成区内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近5年分别为47.25%、51.14%、66.83%、81.09%、75%;近3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湖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卫生监督机构单独设置,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公共场所监管工作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各类公共场所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检测资料齐全,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食品药品监督、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教育、市场管理等8个部门,各部门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连续3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08年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称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证照齐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合理,卫生设施齐全,环境卫生整洁。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标率达96%,大中型餐饮业普遍实行责任监督岗管理。饮食摊点集中设置,统一管理。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全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毒肉上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设有专门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主要集贸市场卫生管理符合《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

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将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市疾控中心经费列入财政全额拨款预算,按要求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全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重大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在2%以内,市人民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和感控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达100%。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100%来源于自愿无偿献血。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

  我市认真贯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切实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市、街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及工作经费落实。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孽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在除“四害”中,灭鼠、灭蟑今年8月通过省爱卫会组织的复查考核,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两项控制在国家标准的三倍以内。

  城区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设置有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开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硬化,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无违章建筑,车辆停放整齐。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管理规范,无明显占道经营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特约记者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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