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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医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来源:泸州医学院 更新:2007/8/6 字体:

硕士研究生复试是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录取要求的考生进一步考查其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新生质量的有效保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招办《关于做好我省2007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我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组织

(一)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名单附后)统一领导。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的职责是:研究解决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复试办法,确定调剂、录取原则,审定复试、录取名单等);设置办公室、执法监督组、体检组。研究生处在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专业课、体检、生源调剂、录取等的组织工作;各二级院(系)、所负责组织所属各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的面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及复议。

(二)各二级院(系)、所应成立各院系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三级学科成立面试小组,原则上由具有导师资格的教研室(科室)主任任组长,3~5名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参加。各面试小组设秘书1人(由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面试小组的工作职责是: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小组面试内容、命题(含综合素质考查、专业外语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试题)、拟出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评定面试成绩、写出面试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面试小组秘书要对面试(含综合素质考查、专业外语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的全过程做好记录,填写面试情况登记表,交面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各二级院(系)、所,各二级院(系)、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统一交研究生处。

二、复试的基本原则

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按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确定的原则,在征求各二级院(系)、所和导师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最后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为提高复试有效性,确保研究生入学质量,将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考生的总数,原则上掌握在我院招生总规模的120%以内。

三、复试内容
    各地考生一律到我院参加复试。复试内容有资格审查和体检、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的考查总分为300分。

(一)复试及录取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1、对考生身份的审查: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报名的照片一致。

2、对毕业证书的审查: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毕业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上对考生的学历证书进行查询或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进行调查;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对其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进行审查。

3、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大专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习能力。

4、对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还应对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进行审查。

5、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及时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调阅考生初试答卷的公函。收到考生答卷后,须对考生初试答卷与复试笔试答卷的笔迹是否相同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不能录取。

(二)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专业基础及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暂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含命题、监考、阅卷、成绩录入等),各二级院(系)、所参与。专业课笔试按二级学科命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按要求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且必须及格(≥60分),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三)面试

面试小组的面试,包括综合素质考查(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外语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临床研究生)或实验操作技能(基础研究生)考试三部分,由各二级院(系)、所负责组织。应侧重考查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与表达能力、科研素质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面试小组组织的面试满分为200分。面试三部分(综合素质考查、专业外语笔试、实践技能考试)分别为120分、30分和50分。

四、复试时间与复试通知

我院今年研究生复试安排在4月初开始进行。复试通知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发布。

五、调剂复试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此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因导师招收名额有限不能进入导师所在研究方向复试的考生,原则上由研究生处在征询考生本人意见和导师意见后在考生报考的二级学科专业范围内调剂复试。

(二)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其初试分数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B类考生)分数线方可调剂到我院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具体要求、调剂程序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招办制定的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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