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原同济医科大学、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和原科技部干部管理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综合性大学之一,被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规划;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准开展培养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临床医学等专业学位的试点单位;首批获准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培养软件工程领域的高级应用型人才;首批获准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首批获准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华中科技大学学科齐全,结构合理,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1大学科门类。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7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5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9个。学校拥有一流的工科和一流的医科,正在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文科、理科和管理学科。
华中科技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为中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近13000人(其中附属医院职工50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及中国工程院院士17人,长江学者45人,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7人,博士生导师700余人,教授1000余人,副教授1300余人。
华中科技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校园总面积7000余亩。校园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幽雅、景色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华中科技大学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居全国重点大学前列。拥有一批高水平的研究中心,其中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立项建设)、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专业实验室6个。拥有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华中地区网络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武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大量装备先进的教学、科研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图书馆三座,馆藏图书近400万册。有三所装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附属医院(其中附属协和医院、附属同济医院是全国著名医院)和一家出版社。学术交流中心、体育场馆、游泳池、学生活动中心、服务中心、食堂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为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5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0000余人,外国留学生560余人,港澳台学生200余人。
2008年,华中科技大学成立了创新研究院,构建起以项目为驱动的多学科交叉科研平台,是学校培养研究生的“特区”和科学研究“特区”,将重大项目、多学科交叉项目、优秀导师等优质研究资源配置到优秀研究生的培养中,旨在促进学科交叉和前沿领域创新,培养高质量优秀拔尖人才。
现将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1、2009年我校有253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5300名左右,拟接受推荐免试生1400名左右。所公布的院(系、所)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只包含推荐免试生和统考生。
2、属于国家专项计划的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执行。除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我校不再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可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3、2009年我校管理学院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历研究生300名。其中,招收非定向研究生50名(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研究生250名。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4、2009年我校软件学院招收全日制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200名,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5、2009年我校电子科学与技术系招收全日制软件工程硕士(集成电路设计研究方向)研究生50名,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
6、2009年我校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60名,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7、2009年我校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附属同济医院、附属梨园医院将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二、学制
我校对硕士研究生实行以2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培养年限为2-3年。其中,数学与统计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法医学系所有专业的培养年限为2年,临床医学各专业、口腔临床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的培养年限为3年,其他院系所有专业的培养年限为2.5年。
三、研究生资助体系
我校是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2009年,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资助制度,研究生资助体系包含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1、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学费。参评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学业奖学金由学生向导师申请,分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两种,全额奖学金资助全额学费,半额奖学金资助学费的一半,全校硕士生折合全额学业奖学金资助比例为70%。
2、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生活费。设置研究生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和管理助理岗位。对委托培养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设置研究生助理岗位。硕士生学业助学金全岗每月5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全校硕士生学业助学金全岗加半岗资助比例为90%。
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均可申请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分为2000元、1000元和500元三种。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5、国家助学贷款按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
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贷款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四、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2、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修生除外)可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4、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仅限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研究方向统一为“01临床医学技能训练与研究”方向。复试时加试诊断学。非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生不能报考。
报考非“01临床医学技能训练与研究”方向的考生,录取类型为科学学位。
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到学校参加复试。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还必须持有其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