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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及录取方案
来源:南京中医药大学 更新:2009/4/14 字体:

南京中医药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为确保我校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遵照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方案》如下。

 
一、我校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及上线情况

2009年,全国共有1804名考生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推免生40人,参加全国统考考生为1749人,单考考生为15人。经初试,达到国家A区复试线的统考考生为667人,单考考生为3人。

 

二、关于招生计划的执行及复试线设定

1、根据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及上线情况,各专业均按照简章公布计划进行下一阶段复试、录取及调剂工作;根据各专业上线情况及我校简章公布计划测算,我校各专业复试线的总分线重新划定,各专业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复试线。(见附件一)

2、各学科专业应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不得超过限额录取。

3、单考考生录取指标及推免生录取指标不列入简章公布计划。

4、我校2009年上线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不再二次分配至其他专业,执行调剂政策补足,非医攻博不接受调剂申请;经调剂工作仍不能完成录取指标的由研究生院进行计划调整。

5、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线的正常复试;第二阶段为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的复试。

 

三、关于第一阶段正常复试及录取的工作要求

(一)关于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总体要求

1、上线人数较多的专业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复试比例为现有下达招生规模数的120%左右;上线人数持平的专业采用等额复试的办法;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采用调剂政策补足后进行复试,具体调剂政策请详见第(五)项。

2、复试采用专业笔试(技能考核)、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各专业复试计分办法及工作要求(见附件二)。

3、复试项目为五项的专业,考生如在复试中有三项以上(含三项)成绩未达到该项目满分60%水平的,根据研究生招生“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不予录取;复试项目为四项的专业,考生如在复试中有两项以上(含两项)成绩未达到该项目满分60%水平的,根据研究生招生“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专业课两门,凡加试成绩不及格或缺席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另行公布。

5、各学科按照总分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凡有与排名不符的录取顺序,各学科须做出公开书面解释。同一学科内有不同复试科目的排名以复试科目为单位分别进行。

6、单考考生在复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录取工作,不占用各学院已下达招生计划。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定向或委培考生。

(二)关于复试形式及成绩计算办法

1、专业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2、专业面试:各学科组织面试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人数一般应为7人,专家组成员一般应具备硕导资格。面试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为保证打分的一致性,报考同一专业同一方向的考生必须在同一个面试专家组参加面试。护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心理系由于导师人数不足规定人数,可以具备讲师以上职称的高年资教师加入补足。文献研究所与基础医学院的中医医史文献专业的面试专家组合并组成。

3、临床技能:测试形式为技能操作考核。统一组织临床技能考核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3人,专家组成员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临床技能考核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报考第一临床医学院各专业及报考第二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中医康复学专业的考生的临床技能考核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报考第二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专业的考生的临床技能考核由第二临床医学院负责。报考护理学院护理学专业的考生的护理综合技能考核由护理学院负责。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方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分若干小组,测试形式为面试,口语与听力测试同时进行,每个面试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同一个学科的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在同一面试小组面试。外语口语成绩为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三)、关于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医攻博”)的复试要求

鉴于“非医攻博”的特殊性及对该专业研究生的特殊要求,“非医攻博”面试专家组选拔由基础医学院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导师5人联合组成。

由于“非医攻博”考生来源及初试科目差异较大,故该专业不计算最后成绩排名,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外语听力测试未达到满分的60%;

2、外语口语测试未达到满分的60%;

3、中国古代汉语测试未达到满分的60%;

4、面试专家组一致认为该考生素质不符合“非医攻博”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及要求。

(四)、关于第一阶段正常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复试工作主要安排在仙林校区进行。

4月16日全天:复试考生报到,审验考生证件(包括毕业证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及身份证件),领取复试安排表,缴纳复试费。报到地点在仙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厅。

4月17—4月19日:安排相关复试内容

4月20日:专业课笔试科目阅卷

4月21日:计算各专业总成绩排名,并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名单

4月22日:征求参加第一批复试但未被录取的医学类应届本科考生志愿

(五)上线生源不足专业调剂流程及时间要求:

(1)4月8日,研招办按教育部规定发布生源余缺信息;

(2)4月14日23点前,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申请调剂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即硕士统考报名网站)登录填写调剂志愿;一志愿报考我校申请调剂的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填写并递交《调剂申请表》;

(3)4月15日12:00前,相关学院遴选申请调剂的考生,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时间;17:00前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以书面形式告知研招办。

(4)关于调剂考生的要求:

a.初试成绩达到我校需接收调剂专业国家A区复试成绩合格线;

b.申请调剂考生本科学习背景必须为全日制本科教育,其余学历考生的调剂申请不予受理。

(5)调剂考生的复试内容和具体要求同参加第一阶段复试的其他考生。

 

四、关于第二阶段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的工作要求

(1)4月24日前,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上国家A区复试成绩合格线但未进入第一阶段复试的应届考生中征求志愿,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

(2)4月26日上午,参加第二阶段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到、验证、交费;

(3)4月27—28日,考生复试;

(4)4月30日,公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单;

(5)处理其它遗留问题;

(6)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的招生简章及复试办法另行规定。

五、关于保密工作

1、各专业复试试题命题教师由各学院院长指定,并由院长负责与命题教师签订《保密协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专业笔试结束前,命题教师名单及试题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文件,望各学院严格遵照执行。

2、各学科专业面试专家组名单由各学院院长与学科负责人商讨决定,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面试专家组组成名单在专业面试开始前属于国家秘密级文件,望各学院严格遵照执行。

 

六、补充说明

1、各学院须于2009年4月14日前以学院正式发文形式确定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学科专业专家组组成名单并抄送研究生院备案。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须确认组长一名、副组长及成员若干名、秘书一名;专业面试专家组组成名单须确认组长一名、成员六名、秘书一名。名单信息还应包括性别、年龄、职务、职称、是否硕博导。

2、各学科专业笔试试题须经命题教师亲自密封后于2009年4月14日17点前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送交研究生招生办保密室封存。

3、成人教育系列除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外,复试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如无法提供则取消录取资格。

4、凡2009年8月30日前未完成全日制本科医学教育(五年制)或其他普通本科全日制教育(四年制)的国家规定学制年限的在校本科生,我校不给予参加复试的资格。

5、凡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与考生调剂行为相冲突,我校保留优先录取的权利。

6、所有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动态信息,在此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以免影响复试及录取信息传达。

7、考生复试期间所有食宿费用自理。

8、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09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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