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调剂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1、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按要求填报调剂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学院审核调剂。各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系统内将拟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后,汇总拟调剂考生总表报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出调剂复试通知。经过院系挑选的考生,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届时的相关通知,或关注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www.med126.com。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出复试通知的24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办理调档手续。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理调档手续,上述调剂考生的档案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主要指一志愿报考单位寄出的初试试卷等)到达我校研究生院,才予以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