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分数线
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录取分数线如下:
基本录取分数线:外国语60分,排序总分(即外语和基础课成绩之和)135分,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小语种英语加试及复试均合格。
照顾专业录取分数线:外国语55分,其他同全校基本分数线。照顾专业:基础学科(包括理学,基础医学,口腔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学术学位和临床学科专业学位。
二、录取指标及录取原则
我校2013年博士招生指标320名。指标计划划分为硕博连读94名,均为公费学术学位;普通招考226名,其中,学术学位175名,专业学位51名,计划内培养类型(公费)149名,自费77名。按上述录取线标准,公开招考共有161位导师,合计259名上线合格(包括照顾专业录取分数线)考生。
201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原则同往年一样,继续按每位有合格生源导师,在学位类型和培养类型指标规模允许的前提下,原则上可招收3名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原则如下:
(1)录取首先在导师名下按两段录取分数线和排序总分择优确定导师名下合格生源的位次,然后依位次和排序总分进行录取。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顺次择优。每位导师,在招生类型指标和合格生源满足情况下,各招生学科合计,最多可录取3名博士研究生(不含硕博连读)。
(2)外语达到基本录取分数线和基础学科达到照顾专业录取分数线的导师第一名合格生源,均拟录取为学术学位;其中,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申请转为学术学位,以力争每位有符合学术学位录取条件生源的导师都能招收一名学术学位学生。
(3)导师第三名以内的其他合格生源,由于指标总额与学位类型指标数量均有限,依导师名下排序和考生排序总分以及剩余指标数量,分别进入录取排序。
(4)录取顺序。首先在学术学位报考生源中,按学术学位录取线,依序择优录满全校学术学位175个指标,剩余学术学位生源进入候补录取排序等待替补录取。然后,专业学位报考生源依序择优进入专业学位录取排序,直至录满全校专业学位51个指标,剩余的临床学科导师第三名之内合格专业学位报考生源进入专业学位候补录取排序。
(5)在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标录取中,导师名下第一名合格考生如申报专业学位且外语达到全校基本录取分数线,其学位类型由导师根据培养需要及考生个人情况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可申请调转为学术学位拟录取生源;但若外语仅达到全校照顾专业录取分数线,则仅可录取为专业学位。
如果由于调转关系,导师第三名以内的全校合格专业学位报考生源总量不足,为完成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则临床学科进入候补录取排序中的达到专业学位录取线的候补学术学位报考生源,如符合专业学位博士招生条件且导师培养需要,可依导师名下考生位次和排序总分择优转为专业学位,直至剩余专业学位指标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