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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9/29 字体:

七、其他相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国于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当初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学位”。上世纪90年代初,为了加速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置了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授予学位的标准要反映该专业领域的特点和对高层次人才在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学术能力上的要求。

(二)录取类别及学费收缴

我校将按照2014年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录取及报到

学校确定录取后,将于6月中旬左右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予以退回。

(四)研究成果归属

学生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哈尔滨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及成果和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哈尔滨医科大学,必须署名哈尔滨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及单位,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哈尔滨医科大学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招生咨询

1、哈尔滨医科大学主页(点击进入“研究生教育”)

2、联系电话:0451-86671349;联系人:朱研;传真:0451-87503167

3、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4、邮编:150081

(六)我校研究生学院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辅导班。

本简章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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