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办法
1、申请材料
(1)拟申请人须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的均为1份,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①《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表》(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
②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③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单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
⑥博士期间学习计划(申请直博生需提供)。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材料递交渠道:
①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本校推免生请于9月26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拟报考的相关学院。
外校推免生的申请材料须于2014年9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EMS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
②申请本科直博生:校内、校外考生的申请材料均须于2014年9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EMS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
2、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7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将根据申请学生情况遴选,发送复试通知。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