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15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类别
1.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2.自费兼读制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以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报名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考试科目
参照《南开大学2015年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南开大学2015年招收港澳台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
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考外语和两门专业课。
六、复试
根据考试成绩2015年5月份进行。
七、录取名额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2015年6月下旬发录取通知书。
注:博士的招生录取名额,每个博士生导师一般最多录取2名。
八、入学
新生于2015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天津市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086—22)23508447
主 页:http://yzb.nankai.edu.cn/2553/list.htm。
E-mail :zhangyz@nankai.edu.cn
十、请随时留意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信息,以上内容如后期有所更改,请以最新信息为准。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