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2014年7月起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变更为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此次变更只涉及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并不涉及到专业设置、导师队伍、研究方向、科研条件等业务内容的变化。我院是1979年经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的具有6个药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同时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0年被国务院批准为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设有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目前,在药学一级学科下的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社会与管理药学、临床药学专业或研究方向具有博士生招生计划。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药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二)硕博连读:从我院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我院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我院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三、招生名额:
2016年我院拟招博士研究生14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此外,我院是教育部和中国工程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试点单位之一,与复旦大学药学院、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分别进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2016年计划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2名(其中10名为学术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名为工程博士联合培养研究生),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名(均为学术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最终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凡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不论是何种形式,均需要进行以下的报名考试程序。
四、招生报名: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学历教育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与学历);已同时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后方可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书面手写推荐意见。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院在学硕士研究生。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手续:
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材料寄送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院提交相关材料。
1.在2015年12月1日-2016年2月20日期间,进入我院网站http://www.csipi.com.cn/后点击博士网上报名进入网报系统统一报名。在非网报时间内报名者(如在网站调试时间内报名),需要在网报时间内重新报名。
2.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尽快将如下材料于2016年2月21日之前(含)寄送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办根据寄送材料审核网报信息。需要寄送的材料包括:
1)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或硕博连读申请表;
2)两名同行专家(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亲自书写的推荐书;
3)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需要盖院系公章),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院系开具的证明书且必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或详细摘要;
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体格检查表并附肝功能验血报告单及心电图(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有效)。
报考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份邮寄至:
上海市浦东新区哥白尼路285号文思楼215室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请注明“博士生报考材料”) 邮编:201203
(三)准考证:
我院将对网上报名信息和寄送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凭报名费收据发放准考证。
(四)报名及考试的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6年2月20日;
材料寄送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6年2月21日;
初试时间为2016年3月中下旬,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为3小时/科目。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原则上为初试后一天。
五、考试与评价:
普通招考方式的考试与评价过程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初试和复试,硕博连读方式的考试与评价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复试:
(一)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我院在初试前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应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将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