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相关说明
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 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 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16年招收“大学生士兵计划”共5 名。我校2016年拟招生的所有专业(详见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均可接收“大学生士兵计划”(招收总名额不超过5名)。
二、招生报名
(一)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 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二)考生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 定》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 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 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三)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 按有关规定处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三、考试录取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 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在复试阶段自主确 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 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 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 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 “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 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四)我校按“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复试及调剂等工作程序参照“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大陆地区)”中的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