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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医科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工作的暂行规定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5/11/30 字体:

河北医科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工作的暂行规定

为了吸引优秀生源,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
(三)本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有学士学位;其指导教师具有招收博士生资格且系我校直属单位人员。
(四)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五)有至少两名同专业领域的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不得跨专业或跨导师报考。
二、报考程序及指标
(一)符合条件的硕士生于第二学年的9月底前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后上报研究生学院。
(二)由研究生学院组织3名相关专业的教授对考生进行考核,每位报考导师名下可推荐一名合格考生。
(三)被推荐考生于网上公示3日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无异议者经全省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培养与要求
硕博连读研究生自动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其培养要求及各项待遇均与统招博士研究生相同。
四、导师招生名额的确定
已确定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如无在研国家级课题,不再列入次年招生简章。
五、其它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保留其硕士学籍,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二)本办法发布后,原有相关文件停止执行。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与国家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附件
一 河北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河北医科大学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表(A4纸正反打印)

各医学院校2016年研究生初试信息

2016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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