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医学考研
资讯
考试报名 招生简章 成绩查询
考研复试 考研调剂 考研论坛
专业
西医综合 中西综合 公共基础
各省动态
北京 天津 河北
上海 湖北 江苏
浙江 安徽 更多省份
 医学全在线 > 考研院校 > 华东地区2 > 厦门大学医学院 > 博士考研 > 正文
厦门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5/12/11 字体:


十、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考核)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请关注招生办公室和报考院系网上通知。

十一、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申请考核方式的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公室网页发布的《厦门大学 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 2016 年 6 月在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 7 月寄出。

十二、学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我校博士生学费为: 1.3 万元 / 年(4 年学制,前三年缴费,第四年免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 7 万元。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三、奖、助学金

在职少民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其它在职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 2013 〕19号)的文件精神,国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加大奖助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2000元;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获奖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0 元;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政策,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如下:

单位:万元/年

学生类型

(从2014级起)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校长助学金

博士

前三年

1.3

1.2

1.8

第四年

(从2014级起)

0

(第四年免学费)

0

3.0

学业奖学金前三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第四年免交学费。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

十四、住宿条件与费用

1.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和海外教育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 3645 亩,距校本部 34 公里 ,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2.我校为全日制(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 • 年;双人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 • 年,翔安校区双人间是独卫,住宿费是1600元/ 人 • 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对于委培、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十五、专项招生计划

1.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进行,具体情况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并请参见《厦门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关于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对口支援西藏民族学院和贵州师范大学,为两所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具体情况可以向以上高校进行咨询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并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

3.关于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为新疆财经大学、伊犁师范学院、新疆大学等3所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该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定向新疆高校就业。具体情况可以向以上高校进行咨询。并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

4.关于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计划招生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等招考信息请详见我校教育研究院网页公布的招生简章。

5.关于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招生

厦门大学附属医院为厦门大学教学、科研单位,凡附属医院的在职医务人员报考我校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经考试考核合格录取后,可以不转人事档案。

十六、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考试、复试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和各学院(研究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说明、审核程序、进入复试或考核的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各学院(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八、其它说明

1.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 2016 年 5 月 20日前作出取舍并告之我校相关情况,否则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2.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3.若国家在2016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布。

4.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五楼。

5.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 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 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0592-2184166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 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十九、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度厦门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

2016年考研准考证打印入口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相关文章
 2016年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南京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南京医科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
 首都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汇总
 南昌大学2013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
 中国医科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
   触屏版       电脑版       搜索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考研首页
院校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