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符合我校各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
(1)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
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8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1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我校口腔医学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3)我校公共卫生学院的医学专业(即公共卫生学院(一)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医学和其他医学专业(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4、本科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和规模
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学科专业请查阅《南京医科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不超过我校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
三、申请和选拔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7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9月13~24日,申请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南京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95.176.49/zsgl/tmsgl/)进行预报名。
2、9月28日,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申请拟报考学院和专业。
3、9月29日~10月25日,我校将分批次组织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研究生院将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后,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4、申请考生须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确认复试或确认待录取等程序,在12小时之内未同意复试或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处理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我校的待录取通知,不得更改。
5、对于填报我校多个专业志愿的申请考生,一律视为服从我校的安排,同一批次只安排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具体事宜届时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6、通过我校预选拔拟优录的申请考生,请于9月28日登陆“教育部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名额有限,先申请者优先确认,额满为止。
7、对于招生计划已被接收推荐免试生占满的招生专业(参考《2017年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计划,网址:http://yjszs.njmu.edu.cn/),我校将关闭“教育部推免系统”的志愿填报,不再接受申请。
8、接收推荐免试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在录取名单备案公开阶段,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查看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