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医学科学院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军队计划与教育部计划。军队计划总计90名,其中学术学位71名,专业学位19名,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总部下达的通知为准;教育部计划招生总数及各类型具体计划数量待上级下达后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一)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应届生和国防生考生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健康,军队在职干部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
3、报考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其中学术学位可报考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军事学六个学科门类;专业学位可报考生物医学工程硕士和公共卫生硕士。
4、军队在职干部,须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并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5、军校应届生,须为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20%,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军校应届生不得报考军事学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6、国防生,须为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国防生不得报考军事学。
7、国防生和军校应届生可推荐免试攻读,具体报名条件及申请办法请登录我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edu.bmi.ac.cn查询。
8、军队在职干部具有大专毕业学历(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成人教育应届本科和全日制专科起点应届本科生均应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前三名);
(2)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提供参加普通高校本科或成人教育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须经就读学校教务处盖章,不少于12门课程);
(4)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见复试通知;
(5)复试时须提交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9、军校应届生、国防生,军队院校、科研单位和科研试验基地的在职技术干部,可申请硕博连读,学制5年,前2年按硕士研究生注册学籍,后3年按博士研究生注册学籍,申请专业仅限医学门类,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仅限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标注的学科和专业)。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的备注栏中注明“申请硕博连读”的字样。
10、所有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军队在职干部须经所在单位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院校训练部门审批;国防生由驻校选培办审查、大单位训练部门审批。未按要求完成审批程序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11、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相关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寄送至军事医学科学院研究生部招生与教学培养处。对未按要求完成审批程序的、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予核发准考证。
(二)教育部计划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3、报考学位类型为学术学位,报考专业仅限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和药学。
4、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5、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统一时间执行,届时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网上报名时应就近选择报名点以便现场确认和考试。具体流程请登录我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edu.bmi.ac.cn查询。
四、体检
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等不予录取。
五、考试
初试时间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执行。复试具体安排届时请登录我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edu.bmi.ac.cn查询。
考试科目说明: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二、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由国家统一命题。
医科院生物综合包括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医科院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医科院药学综合一包括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物理化学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医科院药学综合二包括药理学、生理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生物化学;医科院情报综合包括信息组织与管理、文献检索、信息分析理论与方法、计算机基础;医科院医学综合包括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基础医学相关知识。
六、要求
(一)医科院医学综合考试内容设置具体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edu.bmi.ac.cn(9月30日公布)。
(二)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提供复习参考书及相关考试资料。
(三)凡手续不全、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核发准考证,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我院将在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不予录取。
(五)录取为教育部计划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可以享受办理学籍注册、户口迁移、就业派遣等待遇。
(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所有教育部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院硕士生的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000元。
(七)我院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基金,用以激发研究生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奖学金分三等,最高标准为20000元;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每年发放10个月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考生关注军事医学科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edu.bmi.ac.cn查询。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7号院研究生部招生与教学
培养处
邮 编:100850
联系电话:010-55498810、669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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