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17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章程
重庆医科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二、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程序
1.申请者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后,于2016年9月28日起可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管理系统”,申请我校相关专业及研究方向。
2.我校将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管理系统”中对申请者进行筛选,并通过管理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
3.我校接受外校推免生复试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23日工作时间,凡未在上述时间段内完成复试相关工作者,将不予接收。
4.申请者持身份证件、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按研招办安排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导师确定拟录取后,申请者参加体检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5.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管理系统对复试合格、导师接收、体检合格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后,网上程序结束。
6.我校完成全部推免生拟录取工作后,将通过管理系统上报全部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间无异议且通过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后,申请者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资格。
7.我校将于2017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推免生按录取通知书及相关通知做好入学报到准备。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者在填报志愿时请仔细阅读《重庆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
2.如申请者提供虚假材料获得我校推免资格,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何种阶段立即取消拟录取。
3.未通过推免生复试、无导师接收、体检不合格的申请者将不予接收。
4.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者不需再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及后续任何复试工作。
5.已被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录取资格。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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