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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章程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7/1/22 字体:

中山大学2017年面向港澳台招收博士、硕士章程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专科毕业后在报考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相关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医科各专业均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六)医学临床学科各专业只接受授医学学位专业的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七)除招生专业目录上明确注明只招收全日制或只招收非全日制(兼读制)硕士研究生的院系和专业外,其他院系和专业均可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硕士研究生。

(八)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须符合上述(一)至(七)款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2.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3.2016年起,我校各附属医院均实行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专业学位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九)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除须符合上述(一)至(七)款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报考或录取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往届生还须获得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接受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及学术学位的考生(含应届硕士生)报考。

3.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受获得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及学术学位的考生(含应届硕士生)报考。

二、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式。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身份证件;

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3.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1)北京报考点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报考点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报考点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报考点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电话:(00853)285630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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