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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7/3/20 字体:

苏州大学2017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

一、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1、各基层招生单位成立复试录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部)领导、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学位委员会委员组成,组长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全面负责本学院(部)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基层招生单位成立由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4人,其中一人兼任复试秘书,做好记录以及有关材料收集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如果有亲属参加与复试工作范围相关的学科、专业复试的导师,应主动回避,提出不参加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地点等都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更改必须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各基层招生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必须召开培训会,要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导师的学术评价能力,导师掌握研招政策和本专业以外的教育评价、心理测量等评价考核的基本理论、技能和方法,以提高复试导师对专业人才的选拔能力。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要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合理、有效。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做好保密(包括命题、分装、阅卷、核分、登分等)工作。

复试工作中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各复试小组要统一复试尺度,如果同一专业复试人数较多,可采取平行分组复试,分组名单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需对外保密,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询以及对考生进行辅导。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关闭通讯工具,以免影响考生的注意力。

二、 复试的基本要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应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1、复试线

满足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各基层招生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生源、招生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报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分数线”。

2、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单考名额的30%,复试基本分数线是:单科大于等于50分,总分大于等于330分;自然科学类复试基本分数线是:单科大于等于40分,总分大于等于250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要严格进行复试(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结业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有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工作由各基层招生单位自行组织。MBA、MPA联考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各基层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4、推免生的复试

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的考生不需再参加复试,直接进入录取。

5、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研招办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三、复试的资格审查

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复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考生复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内容: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

复试前,各基层招生单位要审核考生的下列材料(复印件留存):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现场确认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4.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缴纳加试费80元/门。

6、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7、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的政审意见,个人陈述、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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