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学院2017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7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研究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招生院(系)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异议问题和考生投诉问题的处理。
(二)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监察处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院(系)成立由本院(系)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招生学科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
(四)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道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或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执行国家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单科不得低于国家A区线5分,总分不低于A区线25分。
2.复试比例
参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以及我校今年各专业的招生规模,按照1:1.2-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人数。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本科期间的成绩单(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教育部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招生简章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口腔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本科毕业生,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与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2小时,满分为100分)和专业英语测试(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
包括专业课口试、英语口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秘书1人,负责记录复试情况。
(3)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