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学院2018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均招收全日制学生。
一、生源范围
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承诺毕业后回本人(在职)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非在职和应届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并至少服务5年(含5年)
(三)考生基本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无疑义者发放《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签章确认。
(四)考生必须达到“本院校2018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的各项要求,凡不符合本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报考、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专业参见《北京协和医学院2018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一)报名程序、时间参见我校“招生简章”。
(二)其中“考试方式”只能选择统考,专项计划只能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只能填“定向”,“定向单位”栏填写档案所在单位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非在职人员填写生源省区教育厅。
(三)按我校规定时间,提交报考材料:
1.《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2.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材料。
四、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政策与统考生相同,择优录取。
(二)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在拟录取后,与本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再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
五、其他
(一)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二)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对在招生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理。
(四)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所院。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五)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需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
六、如果教育部在2018年的研究生招生中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