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7年执业兽医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3〕255号)核定的收费标准,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4个科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按200元/人标准收取。考生报名成功后,前往其网上选择的报名地缴纳考试费用,也可委托他人代缴。现场缴费时间为8月7日-11日期间的工作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报名资格无效。考试费用由各市畜牧兽医局代省统一收取后缴省财政指定账户。缴费成功后,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不退还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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