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7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通告
各设区市农牧(农业、畜牧水产)局:
2017年12月27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第19号》发布了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分数 线及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为贯彻落实好公告精神,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点办要做好《全国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9号》的宣传工作,确保辖区内参加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考生能够了解公告内容,并及时进行成绩查询。
二、严格审核。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 19号》和《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公告》要求,对成绩合格考生和申请资格证书补发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核。认真核对复印件与原件,审核人员要在复印件上签字,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齐全、完整、真实,坚决杜绝弄虚作 假现象。
三、时间安排。2018年1月8曰-1月26曰,2017年我省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9号》和《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公告》要求,将资格授予申请材料提交报名地考点 办进行审核。申请资格证书补发人员,向网上选择的市考点办提 交证书补发申请材料。1月底前,各市考点办按要求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操作系统”上报考生提交的资格授予申请材料和 证书补发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并将审核通过的考生申请材料寄送 省局兽医处。
联系人:贾勇慧;联系电话:0311-85888105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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