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0号》的规定,现就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 格考试:
1.具有兽医相关专业(目录附后)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不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 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
1.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5—29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 照网上报名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备正面 彩色免冠单色深底近期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宽度与长 度比例在1:1.46左右,高度不小于189像素,建议尺寸为宽230 像素X高334像素,文件大小20〜40KB,保证照片清晰,不变 形)。
点击进入-2018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入口凭学历报名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一致的专业、毕 业院校、毕业年月,填写毕业证书号;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 员,还应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职称证书一致的专业技术 职称层级及职称取得时间。
3.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可在8月20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 息平台查询网上预审结果。凭学历报名的人员,如填报的学历信 息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国(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系统信息不一致或查询不到的,视为预审不通过,应进行现 场确认;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20—24日,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 时自主选定。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 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 印件。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报考人员可于9月1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 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一)繳费标准。经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核定批准, 2018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兽医全科考生每人每科61元,4科考试科目缴纳考试费244元,报名费10元, 共计254元。
(二)繳费时间:9月3日--9月7日。
(三)繳费地点:各设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考点办公室(缴费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10月8日一21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 上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8年10月21日。具体安排为:
基础预防卷:上午9:00〜11:30。
临床综合卷:下午2:00〜4:30。
(二)考试方式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河北考区继续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三)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为准。
(四)考试科目
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 总题量为400道,总分值为400分。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 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和兽医药 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 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 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禽、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 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医.学全在线.网站.整理并对报名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缴费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 办法》和《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可在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上查阅),并自觉遵守考试 纪律。
六、考试成绩公布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根据《执业兽医 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 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 束后确定并公布。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应按照省考区 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不予 受理。经审核合格的,报省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资格申请与授予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七、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 根据个人需要任意选择一个考点作为申请审核地。证书每年补发 一次,考生可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 申请,申请时间为10月30日至12月31日,审核时间以资格审核公 告为准。考生应在规定的审核日期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补 发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考生可依据《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备考。省考区办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考前 培训辅导。
特此公告。
河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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