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授予执业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1号)和《2018年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安徽省农业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43号)规定,我厅依照相关程序,对2018年度拟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28日-4月3日。获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可于2019年4月15日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联 系 人:王立,联系电话:0551-6293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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