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考区领导小组公告
(2019第24号)
为切实做好自治区2019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第22号》,现就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时考试。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兽医全科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者不具有上述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考试。
2.符合水生动物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水生动物类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
1.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6日—7月16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照网上报名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
凭学历报名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一致的专业、毕业院校、毕业年月,填写毕业证书号。其中,本人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若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并取得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名时可填写证书编号和报告编号,并上传认证报告电子照片或电子报告pdf版。
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一致的专业、毕业院校、毕业年月,填写毕业证书号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并上传认证书电子照片或电子版认证书。
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职称证书一致的专业技术职称层级及职称取得时间。
3.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可在8月19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网上预审结果。凭学历报名的人员,如填报的学历信息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信息不一致或查询不到的,视为预审不通过,应进行现场确认;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19—23日,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及2份复印件;
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考试缴费标准、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可于9月1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农业部《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农财发〔2016〕12号),缴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考生每人缴纳考试费244元(每科61元),水生动物类考生每人缴纳考试费280元(每科70元),(收费标准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为准)。报考人员于9月3日至6日到所在盟市考点办公室现场缴费(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附后)。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9月23日—10月13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9年10月13日。具体安排为:
基础预防卷:上午9:00~11:30。
临床综合卷:下午2:00~4:30。
(二)考试方式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三)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2019版)》《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2019版)》为准。
(四)考试科目
1.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400道,总分值为400分。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兽医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手术学、兽医产科学、中兽医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禽、牛、羊、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2.水生动物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300道,总分值为300分。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学、组织及胚胎学、水生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
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产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水产养殖环境学、饲料与营养学。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并对报名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缴费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 (可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上查阅),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六、考试成绩公布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自治区农牧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七、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根据个人需要任意选择一个考点作为申请地。证书每年补发一次,考生可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10月30日至12月31日,补发时间、流程和要求以公告为准。
八、其他事项
考生可依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进行复习、备考。农业农村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考前培训辅导。
附件: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受理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内蒙古自治区考区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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