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的通告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3号》,现就辽宁省2019年执业兽医资格认定事宜通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9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1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63分和152分。
二、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12月16日公布,考生自2019年12月16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点击进入—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2月9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并根据个人需要选择省内任意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点击进入-2019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入口
四、审核结果查询
2020年2月17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查询审核结果。
五、资格证书领取
经审核确认合格的考生,于2020年2月24日至2月28日期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证书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六、补证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经网上申请后,各市主管部门、省厅审核确认合格后,按照上述领取办法领取资格证书。
七、有关说明
1.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在网上提出资格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2.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3.辽宁考区办公室咨询电话:024-23447640。
附件:各市证书领取地联系方式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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