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资格申请公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3号》,现公告2019年河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12月16日公布,考生自2019年12月16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9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1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63分和152分。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补发
考试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9年12月21日-2020年2月14日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填报资格申请有关信息,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并于2020年2月10日-2020年2月14日,按照2019年6月16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到报考市农业农村局初审。经省级复审合格的,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按照2019年6月16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申请,于2020年2月10日-2020年2月14日,携带有关材料到报考市农业农村局初审。经省级复审合格的,由省农业农村厅补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四、证书领取
审核合格考生和申请补发人员请于2020年3月20日-31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网上选定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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