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资格申请公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26号》,现公告2020年河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0年12月31日公布,考生自2021年1月4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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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20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6分和202分。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补发
考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21年1月15日-2021年3月4日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填报资格申请有关信息,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经报考市农业农村局初审、省级复审合格的,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按照2020年6月28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申请,于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12日,携带有关材料到报考市农业农村局初审。经省级复审合格的,由省农业农村厅补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四、证书领取
审核合格考生和申请补发人员请于2021年4月1日-9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网上选定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办公室(代章)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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