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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5/1/8 字体:

鄂人社职管〔2015〕1 号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办 公 厅

关 于 2 0 15 年 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 生委,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省 2015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 2015 年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42 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 执行。

一、报名范围

凡符合国家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 专业的考试。对列入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 专业,要求全部参加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不组织相 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省人社厅、卫生计生委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低 于国家标准的年度省内合格标准,颁发省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

2015 年 1 月 6~28 日,其中,2015 年 1 月 6~25 日为个人 网上报名时间,2015 年 1 月 7~28 日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各地区现场确认具体开始时间咨询当地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报名地点

当地卫生计生委(县及县以上卫生计生局、委均设报名点) 以及由当地卫生计生委指定的报名点。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 在鄂单位及省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单位属地原则在对应市、州 的报名。其中,部、省属在汉单位在省直考点报名,报名地点为 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 64 号湖光大厦 12 楼)医学.全在.线.网站.整理。

四、报名程序

(一)个人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在个人网上报名期间,必须 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med126.com/rencai/)和湖北卫生人 才网(网址:www.med126.com/rencai/),两网均填报相关信息,才能完成 网上报名。 首先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注册并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打印 《2015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 表》);再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注册并上传报考资格相关证件的 彩色扫描件,获得申报编号,将该编号写在《申报表》正面右上 角空白处,完成个人网上报名;最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报考相关 证书原件、《申报表》(填写了申报编号的)及报名费,一起交至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二)单位初审:各单位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段内登陆湖北 卫生人才网单位审核入口,审核本单位报名人员证书原件与上传 信息是否一致,审核完毕并提交数据后,将《申报表》(加盖单位 人事部门公章)交至单位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卫生计生行 政部门。 个体诊所、医药公司人员,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社会流 动人员等,长期托管其人事档案的人才中介机构作为工作单位, 集中报送报名材料。这部分报名个人需上传执业证、近半年社保 缴纳证明、户籍(户口本)等材料中的一项,证明与报名考点地 域上相关。

(三)考务管理机构审核: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报名点 或市州卫生计生委考点,通过湖北卫生人才网调阅本考点(报名 点)报名人员的个人资料,对报考资料及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 核通过人员,考点(报名点)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进行报名确认 操作,并在《申报表》背面打印《2015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

(四)报名资格终审: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当地人社 局职改部门、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人才中心)会同省人社厅职 称处,分别对本考点和全考区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各考点 在网上提交的考生数据都需经市州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审核,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将建立报 考人员个人报名信息备案数据库和诚信档案系统,并适时抽查部 分报名人员证书原件。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考生上传到湖北卫生人才网的报考资格相关证书(如 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真实性由考生个人 和单位负责,经查实上传作假证书者,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 取消考试成绩并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医.学全在.线提供.。

(二)报考单位(含人才中介机构)在考生《报名表》相应 位置盖章,不得挂名报考,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所有经盖章审 核的考生《报名表》(或《确认表》)由各考点留存,作为纸质档 案备查。

(三)报考全科医学类专业要求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为 全科医学。通过社区医疗机构申报,且享受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 学或社区护理专业的人员,需提供执业地点为社区医疗机构的执 业证书。

(四)根据我省相关文件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个 专业的考试费收费标准均为 50 元/科。

(五)各地人社、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 强沟通、形成合力,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严格报名条 件和资格审核程序,严肃考风考纪,严防泄密,保证考试工作顺 利完成。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 2015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42 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 年 1 月 5 日

更多卫生资格考试信息

2015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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