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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内容调整(临床口腔公卫)
来源:湖南省 更新:2007/6/19 字体:

(二)口腔类 
1、2007年调整内容
(1)取消原第一站的病历书写项目及病历首页1份,增加口腔检查记录表一份(问、视、探、扪、叩、松动度)。口腔检查仍然是两名考生相互检查,检查后如实填写口腔检查记录表,考官边观察口腔的实际情况边记录,并评分。
    (2)调整病例分析部分中的口内、口外、口修的学科比例,口内占50%,口外和口修占50%。
    (3)第二站基本急救技术,测血压必考(3分钟、5分),其余各项任选其一(4分钟、10分)。
    (4)第三站牙髓活力测试中医师、助理医师考核的项目都是2项,医师包括牙髓电活力测试和温度测试,而助理只考温度测试。
(5)第一站口腔检查包括三部分共26分。口腔基本检查4项,每项2分共8分;口腔特殊检查4项选1项共4分;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填写口腔检查表,考官根据考生口腔内实际情况评分共14分。
2、第三站多媒体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的本站成绩导出,分考点备份后与“评分册”一同反馈至相关考点。
3、第一、二站,主考官根据考生所抽的题签号,再按抽题表上所配备的试题号,找出相应试题给考生口述,考生当即作答;第三站的主考官按上述办法找到题号后,将试题袋内的相应题卡交考生本人阅读后作答,同时应发一张白纸给考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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