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现场确认流程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由乡镇卫生院初审,汇总名单和资格审查材料上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县级卫生行政部审核通过后汇总辖区内名单,并将相关材料上报考点。考点接收资格审查材料截至时间为公告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结束前五天。考点不接收个人递交报名材料。
2.缴费
考生将考试费用缴纳给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按审核通过考生人数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缴纳考试费用。
3.考场设置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单独设置考场,考场设置标准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同。
4.考试资料发放与回交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资料(包括试卷、答题卡等)发放与回收程序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同。答题卡及备用试卷回交时,应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答题卡和备用试卷分开,单独装箱。
5.其他事项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卷销毁、违纪考生处理等考务管理其他事项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同。
六、合格线划定
考试结束后,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建议合格分数线。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将结合该建议合格分数线,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划定本省合格分数线,报卫生部备案后实施。
七、资格授予与执业管理
(一)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资料,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师资格证书》。该证书按照《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卫医发〔2000〕447号)中相关规定进行编码,其中级别代码为字母“X”。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经执业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卫生行政部门在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持证人“姓名”上方空白处加盖红色标识章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标识章全国统一格式,宽度根据内容调整,每行高10.0mm,边框粗3磅,上行内容为省县名,下行为乡镇名,字体为三号黑体。如:
浙江省XX县
XX乡(镇)
(二)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医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到该乡镇卫生院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限定为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不得注册在其他机构。
(三)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的人员可以继续参加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但不得凭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四)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不评定职称,参照医士享受待遇。
(五)在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满5年后,如要变更地点只能变更到本县其他乡镇卫生院执业。
八、试点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工作,是解决我省部分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助理医师,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考务,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严格掌握考试报名条件和数量。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主要解决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问题,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掌握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报名数量,并增强指向性。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其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本考试。对弄虚作假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事前告知。考区和各考点应采取网上公示、媒体发布公告等有效形式,及时将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安排以及考试合格后管理等政策告知所有相关人员,并作好记录。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要签订知情告知书并存档。
(四)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是考试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各考点要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统一要求,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保密工作程序,严抓保密制度落实,加强涉密人员培训,切实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五)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的信息管理工作,并对考试合格后的执业注册、执业情况等进行信息化管理,确保每一位通过此政策获得合法执业资格的“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按照本文规定进行执业注册,并依法执业。
附件:1.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