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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31号
更新:2011/6/16 字体:


    3、改进职称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审的公信力。按照评价科学化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创新职称评价的方式方法,把评审和考试作为基本的职称评价手段,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特点,综合采用考试、评价答辩、考评结合、考核认定等不同评价方式,增强评价方式方法的科学性。
    进一步完善高级职称考评结合评价方式,努力扩大实施范围。在进一步完善全省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中学高级教师、出版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评价考评结合方式的同时,将全省档案、图书资料等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价纳入考评结合的实施范围。各系列(专业)在高级职称资格的评价过程中,都要突出体现同行专家评判的作用,根据 《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要求,认真组织好评审答辩工作。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要将考试成绩和答辩综合成绩作为高级职称资格评价能否通过的主要参考因素。
    鼓励具备条件的系列(专业)对中、初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的评价方式。在继续做好全国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卫生、出版、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等系列(专业)资格考试的同时,将全省档案、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等系列中、初级资格评价逐步纳入以考代评的评价实施范围。提倡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职称实行考核认定的方式进行确认。
    积极高效地做好调入、划转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调入、划转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文件规定的审核确认范围、程序、条件、权限,及时准确地做好资格审核确认的相关工作。
    4、规范申报推荐程序,提高评价服务质量。全省各市、省直各有关职称工作部门,以及各类用人单位要按照《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申报、推荐、材料审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特别注意做好三次公示工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职能部门审核,推荐组织、同行专家以及群众的认可和监督作用,确保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客观真实性。
    从2011年起,省国资委监管的省直属企业(名单见附件三)在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评价的申报推荐,由所在用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向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直接推荐,不需要再经过其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各有关评委会办事机构要为他们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务。
    5、完善评审组织机构,加强评委会工作管理。完善全省各系列(专业)高、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动态管理机制,将全省高、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委库集中调整时间由3年变为5年。各高、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及主管部门要按照我省现行高、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适时做好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动态调整的申报、推荐、审批以及备案工作。评委库成员调整时要破除区域、行业、系统、部门和体制内外的障碍,适度增加非公经济、社会中介组织专家成员。要按照专业化组建、同行评议和业内认可的要求,适时改组全省各系列(专业)高、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根据需要提倡组建大区域评审委员会,不断提高评审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www.med126.com切实加强对全省各系列(专业)高、中级评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各系列(专业)高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及主管部门在年度评审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要根据我省现行职称资格评价的有关规定做好评价材料审核、执行评审委员会执行评委的遴选、答辩、考试、评议、表决、结果公示、资格备案审批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调整结果和评审结果要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根据情况对全省各系列(专业)中评委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不规范的提出批评,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其评委会资格。
    6、严格申报评价的有关规定及条件,努力提高评价质量。各用人单位、各职称工作部门在审查、推荐、收受材料和评价过程中,要按照《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和各系列(专业)当年的《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等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程序,严把评价条件、严肃评价纪律,确保申报评价过程的公开、公平,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申报参评材料中提交的学术论文和著作,都应提供学术刊物和著作在互联网国内主流数据网站下载并加盖单位人事(职称)印章的验证检索页,否则不得在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量化业绩内计算,只能作为评审参考条件。
    为提高评审质量,严格评审标准,坚持好中择优,各系列(专业)高评委专业组答辩结果要保证优秀比例不突破30%,淘汰比例不低于10%。各系列(专业)高评会的评审结果,即通过率原则上应掌握在80%左右。相关负责人员和高评委专家要认真负责、严格控制。
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三、严肃纪律,严格管理,维护职称评审的权威和信誉
    严格的评审程序、严明的评审纪律是实现评审结果科学、公正的前提和保障。所有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组织)以及推荐、审核、评审的有关工作部门,都要按照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审核、推荐、评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送礼说情、以及不执行有关规定、不按程序操作、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单位、部门责任。各高评委办事机构,在审核收受评审材料结束后,必须进行整理汇总,并从《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统一样表见附件四表1、表2),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进行评审材料初审和参评对象的确认。年度执行评审委员会组成,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评委会办事机构,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在相应评委库中共同选择确定。评审委员会召开之前,不得对外透漏有关评审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信息。未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初审确认的参评对象,不得安排参加评审。各中评委主管部门和评委会办事机构也要参照上述要求做好评审材料初审和参评对象确认工作。要以严明纪律、严格管理、精细的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给专业技术人员以公平的评价,为全省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1.山西省201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安排计划

2.××××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备案表

3.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正常晋升人员)

4.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破格晋升人员)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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