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高级职称
资讯
报名时间 准 考 证 考试查分
考试大纲 历年真题 职称论文
专业
普通外科 妇 产 科 普通内科
全科医学 儿 内 科 急诊医学
口腔医学 麻 醉 学 更多专业
各省动态
北京 天津 河北
上海 湖北 江苏
浙江 安徽 更多省份
 医学全在线 > 高级职称 > 浙江 > 正文
浙江省2015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更新:2015/11/13 字体:

二、药具主管技师、宣教主管技师

(一)正常晋升条件

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了解本专业科学技术动态,掌握国内先进计划生育专业技术并能应用于实际工作;

2.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处理较复杂的本专业技术问题,能对下级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3.工作成绩好,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或经验总结,能较顺利地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4.至少提交1篇在省级及以上医学或计划生育刊物上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本专业论文;

5.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大学普通班)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从事药具技师、宣教技师工作4年以上;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具技师、宣教技师工作2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者。

(二)破格晋升条件

根据原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省人事厅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计划生育破格晋升中级卫生技术职务条件>的通知》(浙计生委〔1998〕74号)精神,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的卫技人员,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具备下列五项中三项者(其中第一项为必备条件),可破格推荐晋升主管技师职务,破年限时间不得超过1年:

1.至少提交论文2篇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其中一篇在国家级医学或计划生育刊物上发表,另一篇可以在市级及以上医学或计划生育刊物上发表;或者两篇均为省级及以上医学或计划生育刊物上发表;

2.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四等奖以上者;市、厅(局)级三等奖者;县(市、区)一等奖者;

3.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人口计生委或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4.长期从事计划生育、卫生技术工作,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并在计划生育科技或业务工作中成绩显著(须提供实例说明);

5.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计划生育、卫生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中专及相当中专学历,从事计划生育、卫生技术工作15年以上。

三、转评条件

转评人员须在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截止2015年12月31日),职称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需提交1篇在省级及以上医学或计划生育刊物上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本专业论文,其余条件于晋升评审一致。

四、其它条件

(一)职称外语

职称外语要求及免试条件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执行。

(二)计算机

根据浙人发〔2008〕99号文件要求,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它免试条件仍按原省人事厅《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学分

任现职务以来至2015年8月31日止,申报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必须取得60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必须取得50分。学分要求及计算方法按照原省人口计生委《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浙人口计生委〔2009〕31号)执行。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相关文章
 2015年浙江省卫生中高级职务评审通知 浙卫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资料(肿
 2012年新疆兵团传染性疾病控制卫生高级专业
 2012年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儿童
 2011年福建省中医耳鼻喉科专业医学高级职称
 2015年广东卫生人才网高级职称考试大纲-理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