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高级职称
资讯
报名时间 准 考 证 考试查分
考试大纲 历年真题 职称论文
专业
普通外科 妇 产 科 普通内科
全科医学 儿 内 科 急诊医学
口腔医学 麻 醉 学 更多专业
各省动态
北京 天津 河北
上海 湖北 江苏
浙江 安徽 更多省份
 医学全在线 > 高级职称 > 四川 > 正文
2016年四川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川中医药办发〔2016〕107号
更新:2016/9/9 字体:

(3)无医学专业学历(中专学历以下)的中医药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②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2年,其中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5年以上。

6.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中医药和基层卫生(中医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的。

(2)取得中医药或基层卫生(中医药)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主任中医(药、护)师职务3年以上,在任期内获得以下荣誉之一: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③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7.省级以上中医药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继承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出师证书者,可提前1年申报。

8.卫生援外医疗队员援外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援外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9.民族地区基层卫生(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民族地区支援服务的内地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按原省卫生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0〕621号)等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三)参加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职务资格专业知识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申报民族医药副高人员只需评审,不需参加副高考试)。

(四)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达到四川省统一要求。免试、暂不作要求、降低一个档次、先评后补、先评后考等人员范围,按照《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等级标准的通知》(川职改〔2005〕20号)、《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政策及调整2007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时间的通知》(川人办发〔2007〕87号)和《关于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2000〕9号)等文件执行。

(五)执业资格。

申报医师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申报护理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六)对口支援和进修学习。

申报评审中医药和基层卫生(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对口支援和进修学习要求,按照《四川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川中医药发〔2015〕12号)执行。

参加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4·20芦山强烈地震和灾后重建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关于调整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政策的通知》(川卫办发〔2008〕272号)和《关于参加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规定的通知》(川人办发〔2013〕224号)有关规定计算服务基层时间。

(七)论文和科研。

1.在省三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和中央在川医疗卫生机构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4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本专业学术论文;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本专业学术论文。

2.在市(州)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中(藏)医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具本专业学术论文。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论文,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不能低于第二作者的本专业论文。

3.在省、市(州)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县(市、区)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中(藏)医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公开发表1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且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4.在少数民族县、艰苦边远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中(藏)医药人员,县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和无等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中(藏)医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含)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有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5.申报基层卫生主任中医(药、护)师,须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申报基层卫生副主任中医(药、护)师,不必须要论文。

6. 援外2年及以上人员可较同类人员减少1篇论文。

(八)继续医学教育。

申报评审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继续医学教育要求,按照《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03﹞12号 ) “已受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必须至少取得25学分,其中I类学分不少于10学分”。执行。

(九)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十)中医药临床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是申报人员在临床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中医药临床经验和体会,能反映其专业实践能力和水平的书面报告。申报人员应选择本人任现职期间,主持、参与开展的,且具有较髙代表水平的疑难复杂病例或擅长病种的中医诊疗体会。参考文献要明确注明出处.专题报告须按规定格式书写(具体要求见附件8),字数不少于2500字。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中医药和基层卫生(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进入中医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入口,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须同时提供本人纸质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查。

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查。

县(市、区)、市(州)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分级审查核实申报人的推荐材料,在《评审表》相应栏目签署审核意见。同时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在权限范围内的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

申报中医药和基层卫生(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本单位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限制,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材料逐级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人事)处。离退休后仍受聘继续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委托离退休档案所在单位按程序申报。

(四)同行专家评议。

省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按照《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范》和《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纪律》关于开展评审工作。

凡申报中医药正高级、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申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参加专业实践能力答辩。答辩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报人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临床实践能力等。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相关文章
 2017年度甘肃卫生计生专业高级实践技能考试
 2017年度甘肃卫生计生及中医药专业高级资格
 2017年度四川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资格评审工
 2017年度上海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通知 
 2017年度兵团卫生高级资格考评结合通知 兵
 2017年江苏卫生高级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 苏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