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
(一)建设和谐文化
1.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2.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3.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
4.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
5.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相互关系
1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三者相互促进
2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互为目的。
3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互为条件。
4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三者关系中,经济是基础,政治是保证,文化是支撑。
(四)社会主义荣辱观
1.科学内涵。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yin逸为耻。
2.重要性。
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基础。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集中体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统一的治国方略。
3.实质。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
4.意义。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迫切需要。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培育新时代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根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