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B 2.C 3. A 4. D
参考译文
外面是一个危险的世界。如果你走出去,可能会滑倒在门垫上,摔伤一条腿。如果你点燃炉灶,可能会把房子烧掉。但是假如门垫或炉灶上没有警示语告诉你可能发生的危害,那么你或许可以就自己所受的伤害通过法律诉讼,成功地获得赔偿。大约自80年代初以来人们就不再(guangxian注:此处“不再”二字应删除!)这样认为了,当时陪审团已开始认为更多的公司应对其顾客所遭受的不幸负责。
公司因此感到了威胁,便做出了反应,写出越来越长的警示标识语,力图预先标明种种可能发生的事故。现在,梯子上警告标签有几英寸长,除了警告你其他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外,还警告你可能会摔下来,简直是莫名其妙!印在儿童蝙蝠侠披风上的标识语竟然也告诫说,本玩具“无法让用户飞行”。
虽然警示语常常是合理而必要的,如对药物副作用而产生的危险的警示语,并且很多是州或联邦法规所要求的,但是当消费者受伤,这些警示语能否真正保护制造商和销售商使之免于责任,这还很难说。被受伤的消费者告上法庭的公司中,大约一半的情况是公司败诉。
现在看来这种趋势正在转变。尽管个人伤害的指控一如既往地继续着,但有些法庭已开始站到被告一方,特别是在处理那些有警示语也无法避免伤害的案件时。五月份,伊利诺斯州的Shutt体育公司总裁朱利·尼蒙斯就成功地打赢了这样一场官司。一名橄榄球队员戴着该公司的头盔在一场比赛中受伤瘫痪,遂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公司总裁朱利·尼蒙斯说:“他成了瘫痪,我们非常难过,但头盔的设计不是为了预防这类伤害的。”陪审团也认为造成该运动员受伤的是这项运动本身的危险性,而不是头盔。与此同时,美国法学会——该学会由一群举足轻重的法官、律师、学者所组成——签署了新的民事侵害法纲要,宣布公司不必警示顾客那些显而易见的危险,或者给顾客列出一份冗长的可能造成的危险的清单。康奈尔大学法学院一位参与起草新纲要的教授说,“重要的信息会淹没在细枝末节的汪洋之中”。如果该法律团体的这一适中的目的能够实现,产品上提供的警示信息实际上是用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而不是为了避免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