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试(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补办体检手续。(暂定为3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面谈和“函调”等方式审查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规则、类别和奖学金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总评成绩,并认真对考生的品德表现、工作业绩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审核,按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分类择优确定初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复试合格或免复试的夏令营优秀营员优先录取。初录名单在本院网站上公示10天。
不论初试成绩高低,复试不合格者、或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者体检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查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3.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4.学费及奖学金。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自觉接受学校对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巡视和监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录取环节和各学科复试小组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者,将按照规定从严处分。
2.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录取情况,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考生的咨询、投诉和申诉事宜。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27-68759996,Email:wdyxy@whu.edu.cn。
3.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方便考生查询。
九、日程安排
1.报到与复试
报到时间:2014年3月27日至28日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同等学力考生3月27日报到。
报到地点:武汉大学医学部五号楼7楼701室药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按学校财务部有关规定交纳复试费用。
复试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复试时间:
3月29日:上午8:30—11:00外语及专业课笔试
下午14:00—20:00同等学力加试
3月30日:上午8:30—各学科综合面试
考生应先在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综合面试,每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2.初录及专业调剂
3月31日-4月1日:处理专业间调剂事宜
4月5日前:确定初录名单并网上公示
4月15日前:初录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查
十、附则
本细则报经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公布施行,由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