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调剂
1.调剂复试需同时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1)生源有缺口的专业应优先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中调剂。
(2)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校考生必须同时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
(3)除参加管理联考的专业学位之外,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所对应的分数线。由于参加管理类联考的各专业学位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因此,调剂考生只需达到调入的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分数线且符合相关调剂政策即可,无需达到原报考专业学位分数线。
(4)调剂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里进行,原则上要求有一门相同的专业考试科目。国家线一般在3月20日左右公布。
(5)除医学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外,从校外调剂到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原则上本科毕业院校必须是国家“985”工程(含分校)或“211”工程或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
(6)原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要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时,除了要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基本分数线外,还需符合欲调入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同时,请相应调剂申请者务必了解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相关招生政策:相对高额的学费标准,不享受奖助学金,不享受住宿床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加注“非全日制”字样。
(7)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8)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2.调剂程序
第一步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到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我校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交送至或邮寄至或传真至我校相关院系;
第二步院系对材料进行初审;
第三步招生办复审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第四步相关院系通知通过复审的考生参加复试;
第五步考生到教育部网上调剂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tjxx/)上补填调剂申请,以便我校通过调剂网履行复试和录取的相关网上程序。
五、录取
1.根据各专业(或各方向)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或3)×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2.各院系可以院为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注意: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3.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六、奖、助学金
详见《厦门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厦门大学纪委、监察处的监督,监督电话:0592—2186219。
2.实行校、院二级复试巡视督查制度。在复试过程中,校、院巡视小组将深入各院系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包括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督查、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和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及录取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6.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3月10日(星期五)前,各院系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并报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尽快在各院系网上公布。如果相关院系在规定时间之内因故无法完成相应工作,可以适度顺延时间。
3月13日—3月20日(星期一)前,各院系开展并完成复试(含校内调剂复试)工作,期间考生进行体检。各院系原则上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力争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如果相关院系在规定时间之内因故无法完成相应工作,可以适度顺延时间。
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左右寄发。
九、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