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时间安排
为减少考生等候时间,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尽量按照下面时间安排办理资格审查、体检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含MBA、MPA、MEM),可任选其中一天参加。
项目 |
参加范围 |
时间 |
地点 |
工作要求 |
资格 审查 |
参加建筑、环境、文学院、药、马克思、地科院复试的考生 |
3月16日上午 8:30-12:00 |
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
1.3月13日起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研招网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 2.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 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24日—25日,到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
参加化工、机械、理、法、海洋学院复试的考生 |
3月16日下午 13:30-17:30 | |||
参加自动化、计算机、教育、管理、软件、生命学院复试的考生 |
3月17日上午 8:30-12:00 | |||
参加建工、材料、电信、精仪、国际工程师学院复试的考生 |
3月17日下午 13:30-17:30 | |||
补漏 |
3月20日下午 13:30-16:30 |
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 | ||
体检 |
参加各学院复试的本校考生 |
3月15日上午 7:30-11:30 |
卫津路校区校医院 |
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 2.缴纳体检费60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 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交回方式参看学院安排) |
参加各学院复试的本校考生及天津市地区其他高校考生 |
3月15日下午 13:00-16:30 | |||
参加化工、机械、理、法、海洋学院复试的非天津市地区考生 |
3月16日上午 7:30-11:30 | |||
参加建筑、环境、文学院、药、马克思、地科院复试的非天津市地区考生 |
3月16日下午 13:00-16:30 | |||
参加建工、材料、电信、精仪、国际工程师学院复试的非天津市地区考生 |
3月17日上午 7:30-11:30 | |||
参加自动化、计算机、教育、管理、软件、生命学院复试的非天津市地区考生 |
3月17日下午 13:00-16:30 | |||
专业知 识测试 |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考试) |
3月18日 |
由报考学院(部)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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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能力、实验测试及面试 |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面试) |
3月18日-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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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资格审查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考试) |
复试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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