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基本原则
为保证入学新生质量,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完成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形式
1. 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各方面,认真核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形式:复试时组织学工干部、导师和学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三)考核方式
1. 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2.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录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时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3. 函调的考生现时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五、调剂复试
在符合武汉大学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学院实际生源情况,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及我院分数线的考生可调剂。
(一)接收校内调剂
1. 校内接收调剂原则上应本着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调剂。
2.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学科专业相近或招生领域相同(或相近),且初试成绩需达到国家及学院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二)接收校外调剂
个别生源数量及质量不理想的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可申请从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实力较强的国内高水平大学中择优接收少量调剂生源(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指标的20%),调剂生初试成绩需要达到国家及学院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三)调剂生须经复试小组的严格复试,必要时加试笔试科目,且占招生导师年度招生指标。
六、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录取
录取原则上参照“武大研字〔2012〕40号”文件执行;和其他过线考生一起完成资格审查及体检;须与其他过线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小组的复试,且占招生导师年度招生指标,学院将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其录取工作。
七、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细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根据《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考生可根据有关政策,自主选择非全日制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初录结果公示
初录名单将4月3日左右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rmhospital.com)
查询,公示期10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于4月13日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出。
学院联系方式及邮箱:027-88041919转88884 yanjiusheng88455@126.com
复试学生请加QQ群: 304848892 (实名验证)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