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方法
1、录取成绩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进行名次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复试成绩45%;
2、复试方案由各研究所确定,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生源调剂
1、符合药学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科硕和专硕之间允许院内调剂。
2、达到浙江大学医学门类复试分数线,且符合调进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允许校内调剂,但必须自行联系调剂并参加接收学院复试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须持接收学院研究生科签字同意的调剂表格到我科办理调剂手续)。其他考生需在教育部公布国家复试分数线后,自行联系参加调剂单位参加复试,然后按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网页的通知申请办理调剂手续。
七、资格审查
复试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药学院硕士考生复试志愿表和已体检证明;
2、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准考证、毕业证书(非应届)/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应届生)、学历认证报告(网上未通过者);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4、研究成果(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八、工作日程
3月6日(周一)前:公布《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公布复试分数线和名单,确认复试考生;
3月7日(周二)前:公布复试方案;
3月13日(周一):上午10:00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药学院大楼254会议室集中介绍复试志愿填报,10:30—12:00到药学院大楼241室研究生科确认复试志愿;抽血及体检:13:30-16:00,在紫金港校区医院,具体要求见附件:《校医院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
3月14日(周二):各研究所复试(具体见复试方案);
3月15日(周三):研究生科(药学院大楼241室)公布复试结果,复试通过考生凭复试志愿表办理拟录取手续;
3月20日(周一)前:网上正式公示拟录取名单;开始调档政审。
浙江大学药学院
20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