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第一类其他专业(非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调剂,要求考生查阅缺额情 况统计表(第一类其他专业)后联系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并认真填写递交纸质调 剂申请表到对应培养单位( 请勿交到研招办 )。考生只能申请一个培养单位, 但可填两个平行专业调剂志愿及是否服从调剂分配。具体安排见表二:
表二:第一类其他专业(非临床和口腔)调剂安排表
(仅限校内调剂)
序号 |
内容 |
时间节点 (过时视为放弃) |
对象 |
1 |
考生联系各培养单位并交纸质调剂申请表 |
2017 年 3 月 21 日 16:00 前 |
达线的校内考 生 |
2 |
整理、审核、确认调剂成功考生(除去成功 调剂临床或口腔专业的考生) |
2017 年 3 月 22 日 9: 00 前 |
各培养单位 |
3 |
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培养 单位盖章后报送本单位确认调剂成功的考生 名单至研究生学院 |
2017 年 3 月 22 日 11:00 前 |
各培养单位 |
4 |
研究生学院审核、网上公布调剂成功考生名 单 |
2017 年 3 月 23 日 8: 00 前 |
研究生学院、 纪委 |
5 |
自行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 申请成功的调剂信息 |
2017 年 3 月 23 日 8:00-10:30 |
调剂成功考生 |
6 |
研究生学院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 统给成功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 |
2017 年 3 月 23 日 12:30 前 |
研究生学院 |
7 |
自行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 确认“ 同意参加复试” |
2017 年 3 月 23 日 14 30 前 |
: 调剂成功考生 |
8 |
完成确认“ 同意参加复试” 考生等待复试 |
附件:2017缺额情况统计表(第一类其他专业).pdf
特别说明:
①考生如已取得一志愿专业复试资格,但自愿调走,经过表二各项流程后未能成功调剂,可回到原一志愿报考专业参加复试。如果经过表二各项流程后成功调剂,以最后调剂专业参加复试,不能回到原一志愿专业复试。
②同一考生如按表二流程同时申请两个培养单位,如均调剂成功,由学校根据志愿填报等情况决定该考生调剂至何培养单位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③如考生申请调剂第一类其他专业,同时申请调剂第二类专业,应分别按照对应调剂安排表办理。如均调剂成功,以成功调剂的第二类专业参加复试。
④表二对应的各专业调剂信息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及填写、确认等工作的开闭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8:00-3月23日14:30。
(二)第二类专业
1、具体要求哲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门类各专业、基础医学各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等第二类专业,因整体生源不足,可校内外同时调剂,考生需联系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交纸质调剂申请表。各培养单位一般应根据考生初试总分高低,结合其专业和知识背景,并考虑学科门类差异开展调剂工作。不限定差额调剂比例上限。符合报考条件的达线考生均可调剂。在规定时间内,各培养单位不得拒绝接收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调剂申请表。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