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纤溶抑制剂的应用
纤溶抑制剂可抑制纤溶酶原激活剂的形成,从而使纤溶酶生成减少,降低机体的纤溶活性,大剂量时尚可直接灭活纤溶酶。纤溶抑制剂在DIC早期的高凝阶段忌用,因可加重微血管内的血栓形成,导致DIC恶化。故纤溶抑制剂只适用于DIC的消耗性低凝血期及继发性纤溶亢进期,如此时不能肯定血管内凝血是否已中止,应与肝素合用。
常用制剂有①抗血纤溶芳酸(PAMBA),又名对羧基苄胺,用量为每日400~800mg,静脉滴注;②凝血酸,又名止血环酸,每日500~1000mg,静脉滴注;③抑肽酶,除抑制纤溶外尚能抑制凝血活酶生成及对抗因子X,故可阻止血管内凝血发展,剂量为每日8万~10万u,静脉滴注。
五、血小板及凝血因子的补充
DIC时大量血小板及凝血因子在微血管内血栓形成过程中被消耗,因此,对有明显出血倾向及需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在病因治疗和充分抗凝治疗的基础上补充适量的血小板和凝血因子,一般应同时给予肝素治疗。必须指出,贮存1周以上的库血含血小板及凝血因子很少,加之血细胞破坏后可释放出各种促凝及纤溶物质,故不宜应用。无贫血的病人,原则上不应输全血,输新鲜血浆即可,其中也含有较多的血小板。有时需补充血小板悬液,1个单位血小板(含1×1011血小板)约可使血小板数增加10×109/L左右。纤维蛋白原应慎用,因其传播肝炎的可能性较输血浆高32倍以上。
六、明上腺皮质激素的应用
在DIC时是否用尚有争论。它具有抗炎、抗休克、抗过敏及减低血管通透性等作用,因而有利于改善微血管灌注,增加机体抗内毒素能力及止血功能。在华-佛综合征时尚有替代治疗的效能。但另一方面它保护溶酶体膜,纤溶酶原不易激活,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纤溶;长期应用可阻滞单核-巨噬细胞系统,阻碍纤维蛋白及被激活的凝血因子的清除,故可加重DIC。鉴于上述原因,在内毒素休克,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衰竭综合征、出血倾向明显及DIC晚期以纤溶为主时,可短期应用,其他情况下应慎重。
对在急诊中已确诊而急需治疗的DIC患者,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紧急处理。处于高凝期的病人首选肝素;已进入低凝期伴明显出血倾向者应补充凝血因子和血小板,也可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酌情应用纤溶抑制剂;对尚不能确定血管内凝血是否已中止者,则应同时加用小剂量肝素治疗。总之,高度个体化是治疗DIC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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